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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公館營區」貪污弊案 招標規格怎麼改的?

國防部「公館營區」30億4300萬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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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公館營區」貪污弊案 招標規格怎麼改的?

國防部「公館營區」30億4300萬工程,所爆發少將張大偉收賄2800萬的貪污弊案中,關鍵的手法是:「修改招標規格」,透過「減少坪數」,來「提高單價」,為中華工程因此節省超過3億元的成本(也就是創造3億元的不法利益)。

雖然,國防部的張大偉與中工的董事長沈華養,都承認貪污賄賂了,檢察官也起訴了。但有些關鍵的問題,迄今沒有解明。

⛔️其中之一,就是「修改招標規格」。一口氣縮減坪數超過10%,是張大偉一個人決定的嗎?這個重大決策,到底如何作成?

依目前揭露資訊,在公開招標之後,張大偉為了收賄,配合中工要求,修改招標規格,其操作修改招標規格的過程是:

➡️張大偉透過LINE指示採購承辦人林大鈞,「增加每坪單價」。
➡️林大鈞「轉達張大偉指示」予空軍作戰指揮部後勤處上校徐健寧。
➡️由徐健寧向空軍作戰指揮部「提案」「增加每坪單價」。
➡️空軍作戰指揮部「開會因應」:決定減少進駐人數、減少坪數、增加單價。
➡️張大偉以「政策指導」命令「空軍通航資聯隊台北通信資訊大隊」改遷入新通航聯隊營區,減少400人進駐本案營區。

達成最終不法目的:修改投標文件、為行賄廠商增加利潤。

⛔️針對這個過程,完全沒有說明的問題是:

➡️空軍作戰指揮部所謂的「開會因應」、「作成決定」,是「誰」參與開會?是「誰」作成決定?
➡️如此重大的決定,修改規格只有口頭交代?真的「沒有公文」、「沒有簽呈」、「沒有會議紀錄」?

如果不是張大偉一人操控決定,國防部可以繼續包庇?繼續遮掩?不必向國人說明清楚到底誰決定嗎?

如果真的是張大偉一人決定,那等同制度上創造如此便利的圖利索賄空間,問題更為嚴重,國防部可以不必針對制度缺失徹底檢討嗎?還要繼續留下這個「巧門」嗎?

當初,2017年行政院長林全主持動土典禮時,告訴國人的是:「為了國軍官兵工作與生活環境,以及強化國防工作」,方推動此耗費30億的「興安專案」。

結果,為了貪污索賄,不惜恣意減少400位空軍同仁進駐,如今看來,格外諷刺。

為了國軍、為了國防,我相信大家都支持打造一個良好的空軍營區。然而,納稅人卻無法忍受這樣的美意,竟然成為少數不肖高官索賄貪污的工具。

這件嚴重的弊案,國防部必須給全體國人一個交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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